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及处置能力,蟠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招聘,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、执行能力强的综合执法辅助人员队伍,保障治安秩序稳定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
招聘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,招录人员由蟠龙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使用。本次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24人,职责主要是“两违”管控、环境卫生、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的领导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;
4.18周岁以上(1999年7月20日前出生)、30周岁以下(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);
6.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本次招聘所有人员为男性,身高原则上在165CM以上;
此次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地点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,此招聘长期有效,招满即止(每天上午9:00至下午17:30),应聘人员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,并现场填写《蟠龙镇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》一式两份。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,并保持畅通,应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,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,对照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。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,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。
面试采取百分制,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考核。计算考生总成绩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,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同时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用。
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实施,在具有体检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、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经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,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,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。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。
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,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,拒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对于在招聘工作中因资格复审、体检、政审等环节淘汰人员产生招聘计划空缺的,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,如决定递补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,递补人员原则在面试最后得分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。
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不占正式编制,属于临时聘用人员。建立劳动关系后,聘用人员按照蟠龙镇人民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,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2500至2800元/月(包吃住),按规定缴纳自己承担部分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。劳动关系实行一年一聘,聘期满后,因工作需要,可以续聘,签订续聘合同。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或聘用期满,聘用单位可按照规定、程序解聘聘用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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